成都市文联修订协(学)会工作规程

建好文艺家协会 建强事业发展主力军
——成都市文联修订协(学)会工作规程
文艺家协(学)会是文联组织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文联工作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和贯彻者,也是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成都市文联于2013年11月印发了《成都市文艺家协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7年6月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协(学)会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着眼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协(学)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市级文艺家协(学)会加强自身建设,成都市文联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成都市文联文艺家协(学)会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明确任务要求 突出工作重点 

《工作规程》由“总则”“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工作”“日常管理”“监督考核”“附则”七个章节共三十九条款组成。《工作规程》明确,文艺家协(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宣传贯彻落实党对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聚焦“做人的工作”,推动文艺创作和人才培养,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专业型、服务型组织。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文联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在文联领导下,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推动协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重点是:理论武装与导向引领;文艺实践与文化交流;评论引导与创作扶持;行业服务与行风建设;规范管理与队伍建设。

 凝心聚魂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工作规程》强调,各文艺家协(学)会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文化文艺文联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协会主席团会、理事会、党支部会议、专题培训会、宣讲会等方式,引导广大会员深刻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都都市圈、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等“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的深远考量和实践要求,广泛宣传好、阐释好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更好汇聚信心、凝聚共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创作导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文艺家协(学)会建立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文艺家协(学)会,在市文联指导下组建联合党支部或由市文联选派党建指导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本协(学)会文艺创作、活动组织、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等统一部署、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小落细落实。

 规范组织建设 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工作规程》规定,文艺家协(学)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专委会(艺委会)、监事会、理事会、主席团和党组织,根据协(学)会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文艺家协(学)会主席团、理事会人数根据会员规模确定,主席团成员及理事会成员须具备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精神和服务精神,有较强的联络协调能力和服务精神等条件。各文艺家协(学)会会员应积极参加市文联和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在开展工作时应客观公正、勤勉履职、廉洁自律,不得谋取不当利益。各文艺家协(学)会要通过“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信息服务系统”完善会员人事档案,做到常态更新。要建立协(学)会年度艺术成就档案,完善年度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形成协(学)会年度艺术成就资料库,每年12月31日前报市文联备案,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和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切实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规程》明确,市文联将为各文艺家协(学)会会员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法律志愿服务,维护广大会员的名誉权、著作权和社会保障权等基本权益。各文艺家协(学)会应在市文联指导下,切实加强维权宣传,提高会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及时收集、汇总、反馈会员维权需求、纠纷,有力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

 聚焦主责主业 推动文艺“再攀高峰” 

在聚焦主责主业方面,《工作规程》强调,各文艺家协(学)会要积极推动文艺“再攀高峰”,组织发动广大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中央、省、市中心工作,创作更多文艺精品,参加全省性、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具有本专业权威影响力的各类文艺展演、展览、比赛和评奖活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会员在知名文艺类刊物和知名出版社发表作品、出版个人文艺专著。要重视和加强传播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城市外宣整体布局,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做强做优本艺术门类的年度品牌活动,带动优秀作品的创作、优秀人才的培养,提升协会的专业影响和社会认同;要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制定公正、包容、开放、专业的入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联络、团结、服务好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和新文艺群体代表,积极向中国文联和四川省文联相关协会推荐我市优秀会员入会,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特别是青年优秀文艺人才的吸收培养力度,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要将自身专业优势与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结合,提升项目顶层设计能力,积极策划符合中心工作、群众需求的重大文艺活动、重点文艺创作,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共同推进,更好展示成都在新思想指引下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生动实践。

 增强活力合力 提升工作质效 

《工作规程》强调,各协会要按照市文联相关工作要求和协会章程,紧扣“三个做优做强”等重要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以保证协会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加强整体布局、建设和管理,更好汇聚力量链接、激活、协同各方资源,发挥更大社会价值。要强化惠民为民意识,把文艺志愿服务作为扩大联络范围、创新活动方式的重要载体,作为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参与社会实践、服务人民群众、奉献艺术才华的重要举措,作为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向群众学习、吸取创作素材、磨砺思想品德的重要途径。要贯彻落实好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切实履行使命任务,团结和带领成都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为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和打造彰显中华文明魅力、天府文化特色的世界文化名城,助力新时代文化强省、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工作规程》的制定充分发挥新形势下文联“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强化协(学)会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协(学)会纷纷表示,要严守国家有关行业协(学)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协(学)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坚持改革创新,充分遵循文艺规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工作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要维护协(学)会整体形象,维护会员正当利益,加强合作,不断建立完善协(学)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行业自律职能。

文章来源:蓉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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